(一)对于交通事故鉴定费,若要申请鉴定,提出申请的一方先垫付费用。之后按双方责任比例承担费用,若一方完全败诉,就由败诉方承担全部鉴定费。
(二)关于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若胜诉方自愿承担则另当别论。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费用数额。对于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会依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确定各自承担的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