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准备要全面,仔细检查仲裁申请书内容是否完整,身份证件是否有效,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加班事实证据是否充分。
(二)选择合适的仲裁委员会,明确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提交申请。
(三)收到仲裁委受理通知后,积极准备开庭。提前梳理加班事实、时长和工资标准等关键信息,组织好证据和辩论观点。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注意在规定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