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并留存沟通记录。
(二)协商无果,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会责令加付赔偿金。
(三)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若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可申请仲裁。
(四)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五)对仲裁裁决不服,除特殊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