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工作年限:仔细核对自己在公司的工作时长,收集能证明工作年限的材料,如入职证明、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二)计算月工资:算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工资发放有银行流水,可通过流水来核算。
(三)对比工资标准:了解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若自己月工资高于该平均工资三倍,按规定标准计算经济补偿。
(四)与公司协商:与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明确经济补偿事宜,要求公司按法律规定支付。
(五)维权途径:若公司拒绝支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