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公司协商,明确告知公司依法出具离职证明是其法定义务,要求公司尽快出具。
(二)若协商不成,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出具离职证明,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定程序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并追偿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无法入职新单位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