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
准备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写清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范围、种类及所在地等。同时收集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和工资被拖欠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二)提出申请
向对工资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三)提供担保
申请时,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担保形式可以是现金、房产等。
(四)等待裁定与执行
法院接受申请后,若情况紧急,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若最终胜诉,保全的财产可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