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在约定试用期时,要严格按劳动合同期限来确定试用期时长。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超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超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超六个月。禁止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二)支付试用期工资时,要保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不能无正当理由辞退试用期员工,否则承担违法解除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