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债权人遇到对方在诉讼期间为逃避履行义务转移资产的情况,可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撤销该转移行为,并要求被告人返还财产。
(二)若发现公司、企业在清算时有隐匿财产等损害债权人或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若发现个人为逃避刑事裁判财产罚转移、隐匿财产,可向执行法院反映,由法院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