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涉及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导致国家利益有重大损失时,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若构成玩忽职守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司法工作人员失职让在押人员脱逃且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具体量刑时,法院会综合犯罪情节、主观过错以及损失挽回情况等因素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