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银行转账流水、工资条,是公司与劳动者经济往来的直接体现,可作为存在劳务关系的有力证据。
(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能直观表明劳动者在该公司的工作身份。
(3)考勤记录,包括打卡记录、考勤表,可清晰呈现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从侧面反映劳务关系。
(4)其他劳动者证言,同事作为共同在公司工作的人,其证言能从旁辅助证明劳动关系。
(5)工作成果,如业务报告、项目文件等,能证明劳动者为公司付出劳动,是存在劳务关系的重要依据。
(6)公司的通知、公告等,若上面有劳动者名字,也可作为证明双方存在劳务关系的证据。
提醒:收集证据时务必确保其合法、真实、关联,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