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法定情形
先判断是否存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等情况。若有,可考虑起诉变更抚养权。
(二)收集证据
收集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如虐待行为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同时准备自己具备更有利于子女成长条件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
(三)提起诉讼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并在诉讼中清晰阐述诉求和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