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想亲自出庭,可委托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让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参与庭审等相关诉讼活动。
(二)要留意法院的要求,若法院认为必须出庭并依法传唤,需积极响应。若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会被拘传;一次传票传唤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判决。
(三)考虑缺席判决的后果,缺席判决可能使自己无法充分陈述意见、举证质证,从而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应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出庭或委托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