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进行证据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可证明在单位工作过;同事证言能从旁证实劳动关系;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若涉及工作安排和工资约定也可作为证据;工资支付记录则直接体现工资情况。
(二)收集完证据后,前往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仲裁时效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收集好的证据材料。
(三)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