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因过错导致的经济损失,要以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为依据。
(二)赔偿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部分不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实践中需综合考量劳动者过错程度、用人单位管理义务等因素。一般工作失误且单位管理有漏洞,赔偿比例适当降低;故意或重大过失致损,劳动者承担较高比例赔偿。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