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宅基地被征用后租金分配的问题,我理解您的情况。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首先,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地上房屋所有权归您个人所有。征用补偿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两部分。17年租金的性质需要明确:如果是土地补偿性质的租金,确实可能涉及集体分配;如果是房屋租金,则应归您个人所有。建议您先做三件事:
1. 找出当年的征地协议或租赁合同,确认租金性质
2. 向村委会调取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
3. 收集这17年来实际由谁管理使用该宅基地的证据如果确实是土地补偿款性质的租金,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有权决定分配方案,但需要经过民主议定程序。如果是房屋租金,您有权拒绝平分。建议先与生产队协商,必要时可以请乡镇政府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准备材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进一步分析具体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