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到的租赁公司乱扣违约金和押金的问题,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常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除非承租人存在违约行为,否则出租人应当全额退还押金。如果对方无正当理由克扣费用,您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关于线上委托的问题,目前法律是认可电子合同效力的。我们可以通过线上方式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这样既方便快捷,也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建议您先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租赁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这样我们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帮您处理。建议您先把现有的证据材料发给我看看,我们可以先评估一下案件的胜诉可能性和追回金额。如果证据充分,发律师函要求退费的效果通常会比较好,很多公司收到正式律师函后就会主动协商解决。如果对方仍拒不退还,我们再考虑进一步的法律措施。您看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