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劳动合同有赔偿办法约定,按约定执行,但约定要合理合法。
(二)若没有约定,考量员工过错程度:故意造成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重大过失致损结合岗位等因素可能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三)确定赔偿金额时综合考虑损失大小、员工工资收入,保障员工基本生活。
(四)赔偿可从工资扣除,每月扣除不超当月工资20%,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五)双方可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公司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