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员工辞职工厂不允,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工厂、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离职;工厂若以不批准为由侵犯员工权益,员工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员工享有辞职的权利。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转正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工厂,就能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工厂批准。若工厂以不批准为由扣发工资或不办理离职手续等,属于违法行为。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先与工厂协商是合理的解决方式。若协商无果,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工厂应按法律规定配合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无权阻拦员工依法辞职。如果大家在辞职过程中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