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集资诈骗赌资三十多万这种“数额巨大”的情形,犯罪嫌疑人应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罚。
(二)积极悔罪,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主动交代集资诈骗的具体情况,包括资金流向等。
(三)若有能力,应尽可能退赃退赔集资款项,以减轻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