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工伤等级:发生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工伤等级,这是确定赔偿标准的关键。
(二)明确赔偿项目:
1.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至21个月本人工资;还按月领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
2.五级、六级伤残: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16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的,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0%、60%。
3.七级至十级伤残: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至7个月本人工资;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定。
4.其他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