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额时,应依据实际损失确定违约赔偿。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赔偿额等同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其中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若为金钱债务违约,可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以未付金额为基数计算利息损失。
(三)主张损失赔偿方需对损失大小进行举证。若难以举证,双方可先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和实际情况判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