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承揽人在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经催告仍未履行、中途变更要求或提供材料不符约定经通知不改正、逾期不支付报酬等价款经催告仍不支付以及出现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下,可解除合同。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协助义务对承揽工作完成很关键,若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承揽工作无法完成,承揽人可解除合同;定作人中途变更要求或提供材料不符约定且不改正,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承揽人也能解除合同;定作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等价款,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承揽人可行使解除权;当出现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承揽人同样可解除合同。如果在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自身权益和应对措施,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