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会计挪用公款17万的情况,首先要确定其身份。若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用于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构成挪用公款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若会计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其挪用单位资金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司法实践中,挪用用途、是否退还等情节会影响最终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