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单位不能在其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劳动者要注意保留相关职业接触和健康检查的资料。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可随意解约。劳动者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受法律保护,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劳动者要保存好就医证明等材料。
(四)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单位不得随意解约。女职工应保留好怀孕及相关时期的证明文件。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单位一般不得随意解约。劳动者可留意自己的工作年限和退休时间。
不过,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