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合同确实不能履行,约定房地产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违约金数额就按合同的约定来,但也不一定是绝对的,如果违约金约定的过低或者过高是可以调整的,损失就是现在你房子的价值和你们合同约定的价值的差额,那样的话,其就只能要求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了,你详细说一下,看有没有可能是对方违约呢; 4)有一点需要你补充清楚问题,为什么这么几年了针对你的问题,违约金和损失哪个高,其可能会要求哪个。其强制要求履行合同,法院也是可能会支持的,如果现在还有可履行性的话; 3)如果你不想履行合同,就赶紧把房子处理,你们的合同还没有履行完毕,对方没有付清余款,本律师做如下回答意见:(以下回答仅站在法律角度客观分析) 1)你们05年签订的买卖合同,并且对方已付2万元定金,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付清全部房款,并要求你过户呢? 2)对方现在可以向你主张要求赔偿违约金,也可以要求你赔偿其损失,还可以要求你履行合同,像现在你们的情况,他可以要求你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