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老公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老婆作为无过错方,可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如照片、视频、报警记录等,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受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影响。
(二)若老婆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可与老公协商补偿数额,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三)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一般没有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