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先查看是否存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若不存在则不存在此违约金。
(二)要确认是否有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以及劳动者是否违反该约定,若没有则不涉及此违约金。
(三)仔细查看协商解除协议中有无关于违约金的特别约定,若有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要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