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合同有约定时,按照合同既定方式计算违约责任以主张损失。若合同明确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来弥补损失,这是基于合同的约定性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2)合同未约定时,发包方角度不同损失计算方式不一。因工期延误额外支出的管理费用,如监理费,按实际支出确定;因工程交付延迟错过销售或经营期,可参照同地段同类型项目预期收益计算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3)承包方若工期延误非自身原因,可主张发包方承担窝工费、机械设备闲置费等损失,费用依据市场价格或双方交易习惯确定。
提醒:
在处理工期延误损失问题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费用支出凭证、市场价格证明等证据。不同案情损失计算和责任认定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