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劳动补偿金性质,它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的经济补偿,不属于夫妻间给予范畴。
(二)一般情况下,因劳动补偿金具有人身属性,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机会等的补偿,会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三)若夫妻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将劳动补偿金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方式。
(四)协商不成时,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