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主动辞职:通常没有补偿,但用人单位有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过错时,职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解除:按上述工作年限标准支付补偿。
(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职工可要求按上述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