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除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就解除事宜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劳动者预告解除,要严格按照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留存好通知的证据。
(三)劳动者即时解除,遇到用人单位以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等情形,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四)用人单位过错性辞退,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
(五)用人单位非过错性辞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做好相关补偿工作。
(六)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要满足企业破产重整等法定情形,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