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若遭遇诈骗,先确定所在地区的诈骗罪立案标准,可通过当地司法机关网站或咨询热线获取。若诈骗财物价值达到当地标准,应及时收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若诈骗金额未达当地标准,但存在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等情形,同样可收集相关证据报案,警方会以诈骗罪(未遂)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