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交通事故构成工伤时,医疗费用承担有不同规则。侵权人已支付则工伤保险基金不重复支付;未获侵权人赔偿,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向第三人追偿;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单位未缴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不支付则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向用人单位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在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情况中,为避免重复赔偿,若侵权人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会再次支付。而当未从侵权人处获得赔偿时,工伤保险基金先承担支付责任,之后可向第三人进行追偿。另外,若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且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工伤保险基金会先行支付。若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需支付包括医疗费用在内的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会向用人单位追偿。如果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的工伤医疗费用承担问题,对相关法律适用存在疑问,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