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正常离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等通知期限满了劳动合同才解除,要注意保留书面通知的证据。
(二)当用人单位有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等违法情形,员工可即时解除合同,但要收集好相关违法证据。
(三)若想尽快解除合同,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协商时明确解除时间、工资结算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