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老板协商,明确提出支付拖欠工资和补偿误工损失的要求。
(二)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老板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会责令加付赔偿金。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规定时效内提交书面申请。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除特殊规定外,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五)若有欠条,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