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要留意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时起算。若伤害明显,从受伤日开始算;若当时未发现,确诊且能证明与侵害有关,从确诊日起算。
(二)若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但有特殊情况可申请法院延长。
(三)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会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诉讼时效届满。
(四)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况会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