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补偿金纠纷先进行劳动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二)留意仲裁时效中断情形。在仲裁时效内,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时效,可利用此来争取时间。
(三)关注仲裁时效中止情况。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遇到这种情况不用着急。
(四)不服仲裁及时起诉。对仲裁裁决不服,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