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要明确自己的年休假权益,知晓不同工作年限对应的年休假天数。工作1年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10年有5天,满10年不满20年有10天,满20年有15天。
(二)若存在请事假累计、病假等法定情形,可能不享受当年年休假,职工要清楚相关规定。
(三)单位应合理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若遇到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的情况,经本人同意后,可要求单位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