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赔偿权利人协商,签订分期赔偿协议,明确分期时间和金额,减轻赔偿压力。
(二)若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让赔偿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查后若发现暂时无可执行财产,会裁定中止执行,等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三)有部分履行能力时,先进行部分履行,表明积极赔偿的态度。
(四)因生活困难无力赔偿,符合条件的可向相关部门申请救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