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开荒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荒地者可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签有承包合同按约定分配补偿款;未签合同但提升地力者可主张部分安置补助费,需协商或经法律程序确定。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荒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以土地补偿费归集体。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是对开荒地者在荒地上劳动和种植作物的补偿,因此开荒地者有权获得。若开荒地者与村集体签有承包合同,遵循合同约定分配补偿款,这体现了合同的约定优先原则。对于未签合同却长期改良荒地提升地力的开荒地者,可主张部分安置补助费,不过具体分配需与村集体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在遇到开荒地征收补偿分配问题时,如果不确定自身权益或不知如何处理,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