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解决途径
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需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则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二)超期维权的处理
若已超过6个月才想起维权,需判断是否存在正当理由耽误起诉期限,如不可抗力等。若存在正当理由,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可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若无正当理由超期,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