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劳动者而言,发生劳动争议时,优先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为该地通常是工作地,方便维权,且当与用人单位分别向不同地申请仲裁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
(二)当遇到劳动争议时,可先判断案件繁简程度和影响范围。简单劳动争议可向基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申请处理;重大复杂或涉及集团的劳动争议,可考虑向更高级别机构申请。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