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应自查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及时与员工补签,避免支付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二)若要辞退员工,需有合法理由,如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若违法解除,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