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核,要说明理由并提供主要证据,等待上一级交管部门审查并得出复核结论。
(二)若对复核结果不满,在后续民事诉讼时,向法院提出对事故认定书的异议,提交证明责任划分有误的证据,法院会结合全案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同时要注意收集现场证人证言、监控视频、车辆行驶记录等证据来支持自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