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男方过错证据。如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像照片、视频、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便在离婚时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明确子女抚养及费用。哺乳期内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女方可与男方协商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期限,若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三)争取家务劳动补偿。若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在离婚时向男方请求补偿,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