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工资拖欠界定,工资支付周期届满,未给付正常出勤工资就属于拖欠,按月支付工资的,未按月给算拖欠;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未按相应周期支付也算拖欠。
(二)关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约定了具体支付日期,到期未支付就是拖欠;没有约定的,遵循当地关于工资支付周期的规定。
(三)依法维权,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未支付工资,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可直接起诉追讨工资报酬并主张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