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工单位法定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按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经济补偿。员工可收集工作年限、工资等证据,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补偿事宜。
(二)若用工单位违法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约,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赔偿金。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三)若用工单位造成员工损害,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连带赔偿,员工可向二者索赔。员工需保留好相关损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