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是否为工伤。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形,才可能认定工伤,要及时申请。
(二)申请主体和时间。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若未申请,员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申请。
(三)享受工伤待遇。认定工伤后,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不变。
(四)未缴保险处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其支付全部待遇;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
(五)协商与法律途径。可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劳动仲裁等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