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单位协商,向单位说明法律规定,提供了劳动就该获得报酬,以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能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逾期不支付会加付赔偿金。
(三)收集存在劳动关系、付出劳动以及应得工资数额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若未成年人不满十六周岁,劳动行政部门会对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