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裁决书规定了履行期间,在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若裁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间,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一般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一裁终局的裁决,劳动者不服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情形在三十日内申请撤销。若双方均未在规定期限内起诉或申请撤销,裁决生效,对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